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在我们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约束。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我们在进行执行的时候,有哪些条件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条件: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A、这里的“扶养义务的人”应包含广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的人:
  
  1、赡养义务的人:
  
  a.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b.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有扶养义务的人:
  
  a.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b.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3、有抚养义务的人: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b.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意味着在遇到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找出对被执行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究竟是谁?然后需要调查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的房产情况。
  
  “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仅有一套房产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期待最高院给予权威的解释,否则,就如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实践中就演变成“唯一一套住房不执行”的尴尬。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本条是关于唯一住房是否可执行的兜底性条款,也就是说只要申请执行人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就可以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这种代价一般有两种:
  
  1、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及其所抚养的家属提供住房一套,即大房换小房,价高房换价低房,但所提供的房屋面积应满足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2、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标准,同意扣除5-8年的房租,用于被执行人租房,当然该条款中未列明租住房屋面积标准,个人认为应以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面积标准,确定租金。
  
  附: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我们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是可以在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包括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等情况,另外,我们在进行执行的时候,一般是会在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1. 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在一个家庭中,房产是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资产,当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提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当然包括房产。对于拿到房子的一方来说,应该尽快完成过户,这样才能真正享有对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
      对于老百姓来说,房子是重要的家庭财产,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争议的焦点往往在房子的分割上面。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是通过贷款买房的,婚后共同承担房贷。有贷款房子的分割和无贷款的处理方式不大一样,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一、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必须经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进行产权认定勘估。 第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勘估价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划要求必须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中没有写清楚房产证号的话通常也是有效的,只要这套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立遗嘱人的名字遗嘱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要生效还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遗嘱的内容由当事人亲笔书写,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没有写清房产...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一、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


·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有违约金的条款,这条款主要的内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每个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很多人一生中只会买一次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1、法律对违约金最低的金额没有明文规定,由双...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