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涉外海事损害赔偿
首页 >>简介

海事法讯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_办理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冒

船舶合同

  • ·扣船与诉讼分别管辖
  • ·可以单独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抵押的保全措施吗?
  • ·海事请求人担保的返还
  • ·可以同时被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吗?
  •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 ·申请扣押船舶需要提供担保吗?
  • 货物运输

  •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 ·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 ·放单前电汇(前T/T)
  • ·海运提单的作用
  •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 ·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 货运代理

  • ·国际货运代理中可以转委托吗?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 ·国际货运代理中的转委托条款
  • ·FOB货代应该向谁交付提单
  • ·与货运代理有关的费用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 海事侵权

  • ·共同海损的金额如何确定?
  • ·其他海事海商案件有哪些?
  •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 ·什么是单独海损?
  • ·共同海损的条件
  • ·无单放货的诉讼案由选择
  • 船员合同

  • ·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是指哪些人?
  • ·哪个行政部门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 海事法院

    南京律师滁州律师南京律师上海律师南京再审律师南京劳动律师扬州律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涉外海事损害赔偿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