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
船舶合同
货物运输
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
海事侵权
涉外海事
损害赔偿
首页
>>
简介
海事法讯
·
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
·
最新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
定期租船合同(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
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船舶合同
·
船舶拍卖价款的分配顺序
·
可以单独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抵押的保全措施吗?
·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
·
船舶挂靠企业有刑事责任吗?
·
可以同时被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吗?
·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货物运输
·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
放单前电汇(前T/T)
·
记名提单的使用
·
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
无单放货的责任
货运代理
·
货运代理合同中的电子文件的效力
·
国际货运代理中的转委托条款
·
货运代理人应该把提单交给实际托运人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范围
·
FOB货代应该向谁交付提单
海事侵权
·
海事执行案件包括哪些?
·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哪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
海损的定义和分类
·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船员合同
·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
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是指哪些人?
·
哪个行政部门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海事法院
·
海口海事法院
·
天津海事法院
·
大连海事法院
·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
·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
·
宁波海事法院
·
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
南京律师
滁州律师
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南京再审律师
南京劳动律师
扬州律师
船员合同
船舶合同
货物运输
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
海事侵权
涉外海事
损害赔偿
相关问题
·
如何聘请律师?
·
律师费如何计算?
·
什么是律师风险代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首页
一键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