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一、企业员工辞退书
  企业因为某种原因而辞退员工,必须制作《决定书》或《辞退书》。员工辞退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它将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供给仲裁委或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书面通知书需要员工签字吗?
  1、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不需要利用可以辞职。
  2、辞退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必须要有法定的条件。
  3、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条件: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如果没有上列条件,不可以辞退。
  5、辞退通知不需要本人签字生效,但是必须要写明辞退的理由。
  6、辞退通知并不立即生效,劳动者还有申诉权,有申请仲裁权,有提起诉讼权,劳动者通过维权后,才可以决定辞退是否有效。
  三、辞退书模板
  通 知
  ××先生/小姐: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等均不符合新企业的要求,故请您于××年×月×日离开本公司。您的一切待遇将按《××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综上所述,在工作中,我们做事做人都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可能会遭遇不公正的待遇,比如:工资被扣减,岗位被取代,莫名其妙被歧视等等。面对这些不公正的待遇,大多数人都会考虑辞职,而当公司面对员工无法胜任岗位时就会考虑辞退这个员工,具体的辞退书模板的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如上,希望能帮到您。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生机率似乎仅有1%,但是,该1%的危机在性质上,往往具有根本性和致命性。某些情况下,采用法律方法事先防范、建立预警机制、事后及时补救,都是必...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私营企业协会是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团体,虽然经过了民政部门的核准登记以及接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但是对于该类协会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的管理政策,位您整理了相关的...


·公司股权能不能一次性全部转让
      可以的。但是这样做会将公司变成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上,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比较难以完成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 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公司设立行为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签署的全部审理文件也随之无效;设立...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经济双方需要担保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而担保公司的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偿清债务能力,但如果出现意外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呢?由下文为你解答。 一、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 一、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因此,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二、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