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有哪些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现如今我国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然而有很多人并不知道作为少数存在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内容具体有哪些。为维护百姓自身权利和利益,以下文章将普及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了解相关知识。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有哪些?
  1、编号2、土地使用权人3、土地坐落4、地号5、图号6、地类(用途)7、使用权类型:划拨,转让8、终止日期9、使用权面积10、发证机关11、平面图补充: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同时,地上附着物随之转移,也就是房产转移。而所买的房子的土地是集体的,按法律,集体土地是不准买卖的,但个别地方也有自己处理执行方式,如果房主在所在地这种情况可以办理,那程序就是:因为土地发生买卖,所以在交易之前,先得把此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就是你得交一笔出让金,出让金各地不同,而且同一地方不同地段也不同,要看你购的土地在城区还是城郊,属于几等几级地,这种土地部门有个划分依据的(30、40、50元每平方米的不等,具体可问一下你们的土地管理部门),至于交出让金的费用就看买卖双方协商了。只有这样转为国在土地以后,才可进行变更登记,它包含土地性质的变更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这个过程,房主得提交原土地使用证,买卖双方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买卖双方房屋买卖时的协议书,以及房主交土地出让金的缴费收据。土地部门会对房主所购的土地进行调查,若现状和原土地证上的一样,也就是没有重新建过房,就可以直接办理土地登记了。若旧证上的是老房子,现在的是重建的房子,那土地部门还要进行地籍调查,以现状给予确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在房产交易火爆的近况下,中国合法公民应全面了解所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以及使用用途,当遇到国家土地政策改革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清楚明白的办理好相关程序,同时也可以有效的响应国家号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一、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1、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 《土地管理法》第...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经常遇到网友咨询,我们承包的土地上种了很多果树,现在政府要征地,但是政府不补偿我果树的钱或者补偿的非常低,这是为什么呢?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存在“抢栽、抢种”的问题,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以一个案例来为您解析一下这个事情。   ...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一、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会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刑事拘留会有一定的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什么是一户多宅,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是要遵守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的,但是难免也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对于农村一户多宅也是分情况处理的。那么,什么是一户多宅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吗?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一户多宅,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吗?   农村“一户多宅”,顾名思义,...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网上诽谤管辖地如何确定,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现在网络很发达,很多人都可以在网络中搜索各种各样的讯息,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对其进行撒网,从而制造出掀起舆论的效果。不法分子主导网络舆论对受害者进行心理攻击,这就对受害者造成了精神上的伤痛。所以,无论是谁受到了网上诽谤,都要懂得向派出所或者法院寻求帮助。那么,网上诽谤管辖地如...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制定? 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补偿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我们知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只有两大类,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信息,故而不知道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也不知道该如何取得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