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要成立就要有一定的资本,没有资本的公司不可能运营。那么,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详细内容您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一) 新旧《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规定
  旧《公司法》第19条第2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条规定注册资本有最低额限制且是划一的。第22条第3项:公司注册资。这一条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另行规定。此条款规定了不同行业的公司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委会会议决定修改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这是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新《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按旧的《公司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需要人民币十万元,而新《公司法》规定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人民币三万元。新《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大大降低成立公司的门槛。这些规定都有利于活跃我国市场经济,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再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
  (二) 新旧《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比较
  旧《公司法》第73条第(二)项: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界定及对最低额进行了划一规定。同时,第79条第(四)项规定了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这就将注册资本载入公司章程中。新《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该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第82条第(四)项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记载注册资本。通过此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法定注册资本金上,新《公司法》规定最少500万元,与旧《公司法》规定的1000万元相比,大大降低了注册公司的资本,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打开了准入大门。同时,公司法规定了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制度,这大大缩短了成立公司资金的准备时间,使更多的货币在市场中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未来的几年,我们将会看到公司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市场经济的土壤。
  (三) 新《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法定注册资本的规定
  一人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作为股东而设立的。一人公司在国外早已规定,它是国际上公司形态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我们的现实状况下,引入一人公司有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就业都有重大作用。但一人公司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必须通过法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规范,使它达到我们对一人公司的预期。新《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这一规定相对于非一个股东公司来说是严格多了,但是却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资本也有所微调。因此,因为新的公司法的施行,我们在注册公司时需要首先明确拟注册公司的类型,之后才能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后续流程。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闭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没有这些经济后盾的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一、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


·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企业拆迁补偿构成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产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


·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为了发展,在存续期间有可能会想扩展业务,此时,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形,就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是融资是存在债务风险的,具体来说,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进行防范呢? 一、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 2、企业主动增...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就有许许多多的外资来到我国投资建厂,那么在外资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的时候,就要遵循我国的国家法律,在投资企业方面上外资企业会有自己企业的所得税物,那么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概念呢?今天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外资企业所得税计算...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由于国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注入活力,所以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大量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中小企业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企业类型,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的一种。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所以当公司由于各种自身或外来因素要减少注册资本时,一定要了解减少注册资本的正规程序和有关规定。走正规合法的途径减少注册资本。下文是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以及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是很重要的,相当于就是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而通常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应当制定公司章程,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有哪些改动? 虽然各个公司可自行制定公司章程,但法律法规要高于公司自定的制度。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的内容很多,有营业执照、实收资本、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和股东出资规定等,进行了制度的切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随着公司法法规的内容增添而增加了,他们...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