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意思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原因
  
  1、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2、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半年后,甲乙二公司合并,如果此时合同终止,甲不必取得对于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损害抵押权人丙的利益,此种情况,甲乙二人的合同不能终止。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再如,债权人继承债务人,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或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人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系指债务人由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
  
  混同的效力为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及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的从债务。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的利益。此外,法律有例外规定的,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就是指债权债务是同一个人,合同因此而消灭,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发生债务混同的原因是很多的,表现的情形也有所不一样。如何还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那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


·2023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
      被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向您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连带责任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人怎么处理?
      连带责任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人怎么处理?应当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


·环岛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
      环岛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 如果是司机的话是需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的,但是在生活当中也有很多人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逆行行驶也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般是会被扣分的,还可能受到一定的罚款,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用作交流还可以通过二维码的扫一扫功能就可以在购物时支付账款。现如今,微信与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在,息息相关,覆盖面极广,包括工作、生活、购物等方面。但是,方便有好处亦容易会转换成坏处,微信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一旦微信被骗报案...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