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
  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对国有或者集体土地可以进行使用 , 而且现在社会的经济发展迅速 , 土地的使用率也越来越高 , 但是同时带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法院就需要介入处理 , 那么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 ?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所占压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处置的问题。由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特殊性,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对国有划拨土地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所以,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执行过程中进行查封处置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处置程序上有很大区别。对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查封处置注意以下几种情形:
  
  1、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时首先要确认被执行人所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根据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2月24日颁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才能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
  
  2、是对符合转让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执行的,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执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转让的,应由该部门对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程序,出让金缴纳的数额、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作出规定。如果不批准转让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说明,执行人员应及时告知权利人,由权利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涉。
  
  3、是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程序,出让金缴纳的数额、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规定,由有关当事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出让手续。而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后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土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通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执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4、是债权人也可依司法文书,对符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土地,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取得合法出让手续后,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拍卖、变卖。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的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看,看土地是国有土地出让的形式还是国有划拨土地或者是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明确土地性质后根据其不同的类型、情况来确认查封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支持孩子外出工大挣钱的行为,父母不知道童工的定义。也有一种情况是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孩子想要外出工作,可父母认为其是童工不允许孩子出去工作。那孩子16岁上班算童工吗?今天,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吧!一、童工的定义《未成年人保护...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对于老百姓而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样,都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书面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房屋坐落、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类型及土地年限等重要信息。另外,土地使用证上面也会标明土地性质。那么,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1、相片的采集:一是能承担居民身份证照相的照相馆或承担二代证照相的派出所;二是群众本人采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2、相片的传输。目前我市的相片认证委托深圳市公安局特种证件制中心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是谁的?
       一、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是谁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且,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相关费用。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法享有对土地享有占用、收益、利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但是前提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使用。那么有些人一直有疑问,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呢?我们将就此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一、办理要点 1、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如何妥善解决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各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政府作为拆迁征地的主体,一般直接向被拆迁对象提供相应补偿及安置措施,但有时也会让企业先垫付。那么,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如何订立,就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梅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一些郊区的土地被征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征地过程中,当地群众最关心的恐怕就是补偿安置方案了。征地部门会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保障失地农民得到良好的待遇。那么,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


·2023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2023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一、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在我们的土地管理中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去执行的。那么,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解读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 (一)新《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