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很高,在施工过程中注重施工技术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在竣工之前会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确定质量合格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三)检测业务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主要是供专门的检测机构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时候所使用的依据。而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中使用的设计安全功能的材料、建筑的工序以及功能的使用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提高安全性能。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及落款日期。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一些用人单位是需要一定的规范的。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一、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拖欠工资的责任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实践中,有些情况从法律上面讲是不能被认定为拖欠工资的,那么这些情况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一、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劳动者,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顾名思义便是虽然劳动者不在原岗位上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还是留有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非但可以不用进行工作,而且还能够享受和原来一样的工资报酬,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权要依法进行,不得蛮干,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的追讨工资,还会给自己找来麻烦。那么,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在用工一年内...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合同可以对双方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所以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合同的签订都非常重要,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到底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