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施工过程其中一个环节、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内容,请您阅读!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总 则
  
  1、为加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省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711~724-2003)等国家、省现行工 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编制。
  
  3、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黑龙江省行政区 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不得进 行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后各相关单位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 序和约定执行。
  
  6、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除纸 制载体外,宜逐步实现以光盘为载体的工程档案。
  
  7、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 案资料管理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收集基本建设程序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并按类别、 形成时间进行登记、立卷、保管,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2、建设开发资料必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并保证资料完整、手续齐 全。
  
  3、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资料。
  
  4、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的申报工作。按照省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 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当地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5、对于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的资料管理标准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A4-1~A4-4)
  
  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形成,中标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形成,监管部门备 案。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文件(A4-5~A4-8)
  
  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形成,并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6、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的资料管理标准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A7-1) 城建档案馆形成。
  
  (2)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A7-2) 验收单位形成。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A7-3)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制度给实践中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有促进作用。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资料,要妥善保存,有利于促进施工各方提高工程的安全保障意识,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也有利于追责。

·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误工费就是指当我们在生活中遭受意外事故受伤时,负有赔偿责任者应向受害人支付因无法进行劳动而损失的收入。虽然我国咋法律中规定了多种保护受害人获得救济的权利内容。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误工费的实际赔偿却不尽人意。受害人应当了解关于误工费的知识,那么,当我们申请误工...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 一、员工无权代理 (1)如果员工在与没有公司授权,但是对方有理由相信该公司有授权(比如,单位以前给该员工开具的有委托手续,委托期限未到),员工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所...


·《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疫情期间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不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业还存在有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有些人认为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属于童工,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属于童工。对于童工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工人的年龄来进行判定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童工的定义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劳动仲裁是否为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是否为必经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


·不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者合同到期后,是可以选择续签劳动合同和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不续签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的内容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所以,我们为您推荐一篇不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不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住址: 法...


·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力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劳动合同无效就会引起纷争。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呢?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知识,我们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 实践中,对劳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