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得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办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四、市政道路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核算的同一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他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划分。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查点(组数)}×100%。
  
  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时)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评为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项目检查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三章路基
  
  第一节土方
  
  第3.1.1条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二节石方
  
  第3.2.1条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三节路床
  
  第3.3.1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路肩
  
  第3.4.1条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五节边沟、边坡
  
  第3.5.1条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边坡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四章基层第一节砂石基层
  
  第4.1.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第二节碎石基层第
  
  4.2.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焦形成一层.
  
  第4.2.2条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成一层。
  
  第4.3.2条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第4.3.3条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等现象。
  
  使市政工程的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该标准的规定适用一切道路设施的修建,且评定的等级只有合格与优良两部分,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需要返工,对于返工后延误工期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承担责任呢,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非法集资员工过百万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


·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么样的?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我国古代为了农业的发展修筑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给人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之后水利工程的功能不断拓展,逐渐应用于疏通水道、内河航运等,最大化的证明了兴修水利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工程质量又是其中不可避免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


·诸暨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
      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但我们要知道,若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是可以依法索求工伤赔偿的,但是在这之前需要做好工伤伤残鉴定,每个地方对工伤鉴定的标准不同,但也都大同小异,下面就举个例子关于诸暨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在广义上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受伤的...


·一、铁路工伤死亡待遇可以领取哪些补助金?
      一、铁路工伤死亡待遇可以领取哪些补助金? 铁路职工工亡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