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去当地民政局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异地的时候,一方又想要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对于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这个难题。
  
  一、异地怎样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上可知,夫妻双方异地起诉离婚时,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不一定会支持离婚的请求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舟坪镇龙舟坪村。 补偿标准:耕地:67000元/亩;菜地:73700元/亩;果园:73700元/亩;茶园:73700元/亩;精养鱼池:73700元/亩...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诸多限制,因此他人承包的土地时并未进行农村使用权流转登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促进更早额步入现代化城市,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在重庆市也是这样的,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有多久? 我国能从农耕社会一路走到今天,没有人会不清楚土地的重要性,因此,我国的土地是没有买卖的。所谓的购买土地、购买房产对象仅仅是土地扥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也不是无限期的,是有规定年限的。那么,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有多久?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农村土地流转,正式叫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农户从中收取一定收益的行为。土地流转是通过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来提高土地的...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不仅可以化解我国过剩的产能,还可以帮助偏远地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与其他地区的交流程度。但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免不了征地建设铁路,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形就更为普遍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关于农村铁路征地补偿...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对于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
      对于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二、土地使用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