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塬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塬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塬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叁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
  
  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
  
  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叁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
  
  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
  
  具注销清税报告。
  
  四、债券债务移转和消灭
  
  (一)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债的移转,是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的移转有以下特征:
  
  债的移转为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人变更为债权移转,债务人变更为债务承担。
  
  债的移转不改变债的内容与客体3、债的移转是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4、债的移转保持债的同一性
  
  2、债的移转的塬因
  
  1、法律行为
  
  2、法律的直接规定(如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而发生的债的移转)
  
  3、法院的裁决
  
  3、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的概念和方式债权让与即债权移转,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叁人享有的现象。其中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叁人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可分为全部让与和部分让与。
  
  2、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是指债权真实存在且未消灭。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以下叁类债权不得转让: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权利,一般包括:
  
  于个人信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的债权。b、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为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
  
  不作为债权,如竟业禁止约定。
  
  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与人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让与人在转让债权时,一是让与人和受让人一般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让与人应有让与的权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例: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1、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A、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B、让与人应使受让人能够完全行使债权C、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2、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A、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B、债务人对塬债权人的抗辩权得向受让人行使C、债务人得主张以其债权与让与的债权的抵消。
  
  看完以上的内容,关于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取消的内容,相信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个体工商的注销流程并不大复杂,主要是要处理好债券债务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若您存在疑惑,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哦。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在入职之前,为了约束各方的行为,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会约定劳动期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劳动者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此时,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


·对于公司职工
      对于公司职工,最怕的可能就是工伤了,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伤,不仅仅会受到身体上的折磨,更可怕的是工作时间会受到大大缩减,作为赔付主体,企业应该对工伤的公司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样可以缓解工伤职工的生活压力,那么,工伤职工待遇又哪些呢?从法律的层面上看,工伤职工享受多种待遇。下面我们...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并不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范围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统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后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主张工伤赔偿。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年度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现今劳动者工伤根据受伤程度分不同的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对应的赔偿标准。劳动者受伤后被评定是工伤后,由相应的组织会对伤残程度作出等级评定。那么我国对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17年度的规定是什么呢?劳动者受伤后应如何应对?下面我们听 听我们是如何讲解有关工伤认定八级赔偿...


·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
      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 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


·一、村集体发放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村集体发放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可能面临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也是可能的。有的人被判缓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这个时候,经过批准,缓刑人员可以到外地打工,当然,要走严格手续。那么,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