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一、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条件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流转原则,流转的主体,流转的方式,流转合同内容来执行,内容比较多,比如土地流转,这个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要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就是这法律的规定的方式原则。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更加详细的流转方式,流转管理合同等等。总之,要按照这两部法律的规定严格执行,那么流转合同流转协议解除的条件,解除的条件,一个是法律规定了解除条件的,按法律规定执行,一个是法定解除,第二种是流转合同里面约定了土地流转协议解除的条件的,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可以依法解除土地流转合同。
二、土地流转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村组):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乙方(承包户主):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家庭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共 人,名单为:
二、承包土地情况(见下表)
地块 名称 地类 长×宽(米) 面积(亩) 四至界限 东南西北
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
注:地类栏是基本农田的填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时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流转的协议是可以进行变更也是可以进行解除的,但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慎得对方的同意,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处理好双方之内的问题,所以,土地的处理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管控好土地
·租赁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租赁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估值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居民只能通过购买招标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凭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死人财产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下去的。那么,父母要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那么,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城区规划,对于影响城市发展的就城区是会被拆迁的。为了当地加强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当地政府会兴修铁路、公路,借此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难免有大量的土地会被征收,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不是的,并不是让你的土地减少,有些人理解确权是重新分地,严重错误,这次确权就是按照二轮承包的时候来确权的!二轮承包的时候多少地,这次确权一样,说好的承包三十年是不会变的!再强调,不是重新分地。所以有些人说二轮分地的时候我没分到地,这次确权是不是应该...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应当进行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
一、报批前程序
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海南三亚作为我国的一个风景旅游名胜之地,三亚的发展其实也就是一个不断的改造再建筑的过程。出于政府的规划或者说是其他的目的,将一些商业用地进行征用,这都是在拆迁过程当中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征用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相对会高一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三亚...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现代这个社会,政府为了社会全体的共同利益进行征收土地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最关注的就是征收土地发放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的标准时什么样的。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这...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涉及到哪些需要签字的文件?
一、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涉及到哪些需要签字的文件? 1、征询意见表 该表的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无异议后农民可以在该表格上签字。 2、土地登记调查表 该表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