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有什么规定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有什么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5条及第23条规定,现行物权法是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也不认为债权合意可以直接引致物权的变动,而是将物权变动归结为一个债权合意与一个公示方法的结合。
3、因此,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就需要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旨在设定不动产抵押权的抵押合同;二是作为法定公示方法的,在登记机关完成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抵押权的生效要件。《物权法》第187条所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权才生效。
《担保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抵押合同生效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抵押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才能生效。另一种是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两种生效方式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区分哪些需要登记,哪些不需要登记。
以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不动产和企业的设备及其他动产抵押的,按照担保法规定的部门登记。担保法之所以规定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的,可以不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是为了方便个人以动产抵押,特别是农民,他们到登记部门登记有的路途很远,不方便,且要交纳登记费,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所以,担保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规定了两种生效方式。
注:1、同一效力等级,新法优于旧法,所以房屋抵押合同适用《物权法》;2、实践中,不少抵押人利用《担保法》这一规定,在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而不办理抵押权登记,从而使债权人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贷款给债务人后却无从获得抵押权担保。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律规定等级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等级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创设抵押权的法律效果。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把握以下几点:
1、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2、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即可以认定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该如何处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1)《民法通则》上的无效原因: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无效原因,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总之,不动产抵押合同自抵押财产登记之日起生效。然而,事实上,只有房地产经营权被转让,房地产抵押合同一般不会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处理抵押登记手续而且由于登记部门不能申请抵押登记,则当债权人向债权人交付适当的证明时,出质人可以确定债权人优先购买财产。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农户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与一定的补偿的这种制度称作征地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了防止个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保障合法的权益,下面请跟我们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有关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的内容吧。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虽然根据国家只政策的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公民也需要返还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为了防止民乱,保证被征地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是需要按照土地的用途进行补偿的。你是否知道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土地征收...
·长沙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更多的地方被国家征收。那么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和拆迁相关的问题,有些市民会选择请律师来代理拆迁案件,那么关于征地拆迁的案子,律师具体是如何收费的呢?今天的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律师诉讼费的内容。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民...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在现代这个社会,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每个人的生活相比较以前来说都变好了,在农村,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会被他人承包进行一些生产盈利的活动,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比如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出让土地使用年限...
·外地违章本地可以处理吗
外地违章本地可以处理吗在节假日期间,尤其是某些长假我们多数人会选择自驾旅游,选择驾车到外地游玩,但是这也造成了长途驾驶同时也会由于异地路况的不熟悉导致一些违章行为,那么外地违章本地可以处理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外地违章本地可以处理吗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开了处罚决定...
·在外地上班
在外地上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尤为重要的,上面包含了对工作条件、薪资、保险,甚至特殊工作中还会提到职业危害等,这些不仅关乎个人健康和待遇问题,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合同就是一份有力凭证,因此,需要重视。那么,在濮阳市劳动合同签订中需要注意什么呢?《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多久?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多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协议出让以下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供...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交易越来越多。不仅是商品房,其实所有的房子都离不开土地,盖房子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有的人了解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但也有不少朋友不了解。为了帮助不了解的朋友,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拓展范围亦不断向外,政府征取土地在所难免,农民作为城市化建设的牺牲者,更加关心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是多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黑龙江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及政策。若有最新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
·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在我们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倡导的,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土地使用证是保证你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房子土地使用权有多久的呢?下面律师35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