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所产生的,而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创造的。因此,被告实际经营土地的收益是被告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不是原告的承包地所创造的,也不是原告承包地的滋息。承包地只是原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不是原告的承包经营权。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包括:使用(占有)土地、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在被告侵权期间,原告并未参加与自己的承包地(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未创造任何价值,原告当然也无权要求被告将被告独自创造的收益(增值部分)返还。如果以被告的实际收益为标准计算原告的损失,在诉讼中,当事人往往申请物价部门对被告的收益情况作出签定,而签定结论是依据被告实际种植的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得出的。那么,被告可能因种植不同的作物,获得不同的收益。签定结论也会有所不同。这就导致了原告的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却出现了不同的损害结果。试想一下,如果被告或因闲置土地,或因经营不善,或因自然灾害,被告没有收益,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被侵害,却不能要求被告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只包括财产本身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的赔偿 不法侵害行为造成所有人财产的损坏,不能修复或原物已经灭失,不能返还的,不法侵害人应赔偿财产所人的财产损失。损失的赔偿只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不包括间接损失的赔偿。这是财产损害赔偿区别于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特征之一。例如:不法侵害人将他人正在出租的房屋毁坏灭失,房屋所有权人只能要求不法侵害人按房屋的价值进行赔偿,而无权要求赔偿租金损失,因为租金是一种可得利益,是一种间接损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也是一种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当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后,权利人也只能要求侵权人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直接损失。承包人依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实际经营承包地的可得利益损失是间接损失,承包人无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这种间接损失。再者,如果以原告实际经营的收益为依据,同样会出现不同的损害结果。因为原告的收益情况因原告种植结构的不同而不同。则同一侵权行为出现了不同的侵害后果。显然,第二种意见也是不正确的。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的形式体现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未能行使,这段时间的权利已经灭失,是不可能被返还的,只能要求被告按这段时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赔偿。其价值又如何确定呢?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价格来表现的。价格又是受市场调节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虽然流转主体、程序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可以流转,就有流转的市场,就有市场价格,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上流通的价格就是“流转费”,流转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标的物的地理位置不同、土地肥沃程度不同而不同。所以,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只能要求被告按当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的标准进行赔偿。综上所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计算也是有标准可依的。租金、农作物经营所得等是否可以计入损失计算范围,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判断。不过无论损失是否计入赔偿范围,发生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都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在实际中,对于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手上的土地使用权的,比如入股、出租等等。当我们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入股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的税收问题,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的空运发展水平也是非常快速的,乘坐飞机出行为您的学习交流和工作提供了非常多的方便之处,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对于飞机场的修建也不断的在进行扩大之中。修建飞机场往往占地面积会比较大,所以有可能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相信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词不陌生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通过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俗地说就是农民家庭或者其他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对某片土地的经营权,那么作为中介物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 1、概念 农村土地...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地上建设着一些硬件设施去服务于经济,那么我国对于这些土地建设,有关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呢。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最近几年,湖北省在高铁建设方面的力度很大,这一过程会占用到一些农民土地。被涉及到的农民,会拿到一笔补偿费。湖北省会根据每年的土地年产值情况制定新的补偿标准,使其更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吧。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从字面上来看可能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很多人对此都并不了解,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如果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你将这两种权限弄混的话很容易出现笑话,那其实对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在哪里呢?...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满足这些条件,才会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从而合法使用土地。而土地也会根据它的取得方式及用途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取得条件,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条件概念以及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包括哪些,欢迎...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征地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当地人口、土地的年产值,所以补偿费标准并不统一。我国规定为国家有土地的所有权,个人只能够使用土地。政府要将土地征收作为他用时,会给使用者一些补偿金,各个用途的土地补偿费用参考耕地的费用。政府会对不同意补偿方案的当事人进行双方...


·究竟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虽然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是还是有很多或多或少的法律知识的缺乏。在购买房屋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意味着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以及期限都没有确定。所以,您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那究竟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呢? 一、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其他地方出差,都会发现当地的状况和本地一样也处于一个城市面貌改造的过程当中,就拿广西的防城港市来说,现在有很多防城港市的公民都在我们的本站...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