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1、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2、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3、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4、调查待估宗地所在市县的自然条件(包括人口、面积、气候、水文、土壤)、行政区划、经济发展(包括经济结构、主要产品、工农业总产值、居民收入、社会投资状况等)、城市规划与城市性质、产业政策(与估价对象相关类型的产业分布、产品销售及有关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等。5、现场查戡待估宗地及周围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待估宗地用途是否相符,主要建筑物名称、建构筑物结构、用途等,周围交通条件、环境条件、集聚状况等。6、调配待估宗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发费用水平。7、调查待估宗地所在市县的地价水平、房屋建筑物成本、售价、租金水平、新建用地的征地水平、有关税费、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待估宗地在基准地价中的土地级别、交易状况。8、根据估价对象特点,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思路,选样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初步测算,并确定最终地价。土地使用权确认程序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要根据土地使用评估范围进行评估的,评估后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检查这块土地是否有产权的纠纷情况,调查这块土地附近环境条件、周围交通条件,调查地价水平,开发费用的水平等很多项,总之评估的很全面。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 在我们进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很容易出现一定的纠纷的,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在进行出让的时候,进行签订好相关的合同。另外,为了解决相关的纠纷,我国也是出台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来进行确定一定解决纠纷的标准。那么,相关的规定都是有哪些呢? 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证到期过户吗可以吗?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如果有土地使用权的话一般都是会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在所有的情况都是有期限的,所有说肯定会有到期的情况。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方面的事情我们也需要注意。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可以转让过户吗? 可以过户。请持原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和本人身...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些土地是无法进行一些正规的生产外租的,而且当前国家对土地方面管理的非常严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很多事情都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呢?...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中成果颇多,这一方面得益于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政府通过土地征收使得经济建设可以有大量的土地使用。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征收土地需要给予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土地共有三类:...


·去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
      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证的新旧不影响土地使用证的效力。但前提是,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一旦过了有效期就需要换证了。另外,旧土地使用证可能在办一些业务的时候会受阻,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带身...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去外地,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购买房屋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由于生活的变迁我们可能会需要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长期不会回来的话,我们都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或者是卖出去。还有很多人想要买这些房屋,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够了解,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没有土地使...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吗?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吗? 是否在北京买房,需要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最为主要的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二、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纷纷出台了各自的限购政策,只有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才有相关的购房资格,对于购买二套房也作了一定的限制。那广州购房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