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二、返还彩礼额度的认定(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彩礼可以说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这里所附的条件,可以理解为男方期望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仅仅是领取了结婚证,但并未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则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也不算是达到了。自然,日后夫妻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父母再婚就可以不赡养吗?
      父母再婚就可以不赡养吗不可以因为父母再婚就不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婚姻法》第13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再婚,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履行。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谁有义务赡养老...


·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
      对于旅居国外的华人华侨来讲,若自己要想与配偶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则也是可以的。但此时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的规定就有所不同了。那究竟此时应该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协议离婚...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


·女方改嫁抚养权归男方还是女方?
      女方改嫁抚养权归男方还是女方?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包括了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支付子女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计算抚养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一、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这是属于父母自己所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够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


·一、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办?
      一、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若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钱的,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tjlytel}}> 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