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生活中,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小问题产生矛盾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后需要注意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又有哪些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在这一方面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法院在判决时需要参考的东西也比较多。遇到此类纠纷,也可以向我们的律师咨询!相信他们会给你很好的帮助!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指夫妻离婚。当然,在我国,不管夫妻最后是通过哪一种方式离婚的,都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 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


·解除同居关系后达成的赔偿约定是否有效?
      1、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其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更为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


·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
      我国法律对男女双方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要求的,如男女双方都是未婚,双方的年龄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等,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男女可能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仍然领取了结婚证的,如双方有近亲关系却并未告知婚姻登记处等等,这种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那申请婚姻无效...


·女方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经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上演夺子大战,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面离婚夫妻往往互不相让,毕竟在之后都是想要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这样的情况下势必就会出现争夺的情况,那作为女方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孩子在什么情况下能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内的...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相关程序是什么?
      所谓财产保全,是一种正当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途径。通常会在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威胁的时候而实施的一种保护措施。而所谓的威胁一般指公司破产偿还清算时,经营双方产生利益纠纷时,夫妻双方离婚后分财产时。那么,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 诉前...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一、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离婚后,...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