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3、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有哪些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什么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应该怎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


·工厂只搬迁部门有赔偿吗
      有。工厂搬迁的赔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2、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


·哪些情形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吗?
      我们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达成意见一致时,就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从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过,国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法律上规定,双方可以就具体的情形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变更。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哪些情形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吗的内容,希望给能够帮助到您。 一、...


·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说到劳务工法律援助,可能大家第
      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说到劳务工法律援助,可能您第一时间会想到的就是农民公维权。其实,农民公和承包方的关系就是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一般劳动主体和用人单位各方面的资源都不在一个层次,所以必要的时候发生了纠纷,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务工法律援助需要什...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


·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一、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像上述的案例一样,因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就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


·员工试用期有代通知金么?
      员工试用期有代通知金么?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此时由于申请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可以。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任何一套法规都是有其适用范围的,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肯定是针对员工工伤的相关事项进行约束的,所以工伤保险条例也是有适用范围的。如果说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单位或者是人员,肯定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法律上的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保险条例适...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