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就构成了过失损毁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损毁,在这里是指由自己的过失行为如失火、过失引起爆炸、过失污损、过失摔破等致使珍贵文物损坏和毁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造成国家特别珍贵的文物损毁或者损毁珍贵文物数量较多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况。虽有过失损毁的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严重,则仍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应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二、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处罚
  
  《刑法》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很显然过失毁坏文物罪是属于过失犯罪,若此事行为人是故意对文物进行损毁的话,那就不会按照此罪来定罪处罚了。另外,在认定构成了此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量刑肯定是比故意犯罪要轻一些的,若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因为过失才导致文物损毁,那么就会被按照故意犯罪来处罚。
  
  

·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
       一、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 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是否判刑视案情而定,可以取保候审。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一、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


·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条件 1、...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着诸多的差别,那么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新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 新刑法于2015年8月29日三审...


·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将会被处以至少两...


·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之所以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抢夺罪重,主要是因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行为人往往会针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行为,以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目的。此时就很容易造成被害人人身的损害,因而在处罚上面自然也是要重一些的。但现实中对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比较复杂,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抢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