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一、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的处理方法
  1、与单位协商
  被拖欠工资,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
  2、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当被单位拖欠工资时,到劳动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3、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二、关于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如何维权的法律规定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地合法权益,公司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要付清员工的工资解决与员工的其他经济纠纷,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如果劳动者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呢?这个问题是很多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也是经常会遇到的,有些用人单位再劳动者受伤之后就私下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自己应付的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做如下的整理。 一、未鉴...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一、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是自然人。 2、因此,对于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这个问题,原《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一、私营企业倒闭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
      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不仅仅会出现在单位身上,有的时候也是因为员工原因而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是要作出补偿。那要是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偿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补...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1、它能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 公正及时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法从性质上说是程序法,通过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程序制度,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因此,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
      近几年来,由于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引发的一些劳动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令您广泛热议的一个问题。临时工不应该成为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操作的一个代罪羔羊,其实只要招聘了临时工,那么就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预付款...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