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对天底下所有的父母来说,孩子都是各自生命的延续体,所以绝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能都不想让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也是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妥善得到解决的。所以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这种情况,不妨结合我们的资料一起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2、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可以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夫妻协议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行的话,当然可以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就有法可依了,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孩子本人的意愿和其他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
  
  

·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判多长时间?
      一、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判多长时间?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会按照刑法当中规定的盗窃罪定罪处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盗刷信用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涉嫌的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那么,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赔偿...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房产分配是:一,确定房产是属于死者的。二,确定死者的第一程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


·离婚诉讼申请书该怎样写
      离婚诉讼申请书该怎样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继子女日后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那么实践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都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括哪些情形 法律对此尚无明...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的相关信息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发生,但是也有很多不多形式的离婚案件,有很多人会不知道如何办理起诉离婚,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很多人需要办理起诉离婚,因此走上法庭,但是在走上法庭之前,当事人需要了解一定的程序,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起诉离婚的相关信息。 一、起诉离...


·离婚诉讼中
      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情形二、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情形三、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工作中有很多事情会成为人们的困扰,其中父母双方的婚姻破裂导致的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麻烦。虽然在亲情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子女抚养费申请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⒈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⒉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


·房子被强拆后,行政赔偿需要另行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吗?
      1. 再审申请人段传江、段家书因诉被申请人衡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衡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鼓区政府)及原审第三人衡阳市石鼓区城管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的(2016...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