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

当我们在找工作时总会考虑到这家公司是否正规是否工资有法律的保障,那么就想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往往都不曾注意这些,但是了解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对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有必要帮助。那么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呢?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址
  
  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社区(村)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工作即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部门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可另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进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
  
  四、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元/月或按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乙方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甲、乙方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另附):
  
  2、劳动合同附件如下(可另附):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综上而言,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在法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中有所调整和结合,当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看相关法律提到的事项,切勿在违背法律原则上作出损害企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此长春市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可以仅供您参考,各企业应视情况而定。对于该项合同不清楚的可以向律师进行了解。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只要工程质量有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才会有保障,才能不每天处于担心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所以一般在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会确定一个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人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虽然现在不经常能用到,但是,一旦发生工伤,工伤认定是肯定少不了的。在生活中,往往就是因为不懂得工伤认定的具体事宜,失去了大好的维权机会。其实,当事人要做工伤认定,一定要把握好其中的时间,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进行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取...


·电工多收电费构成什么罪
      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


·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写证明?
      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与企业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员工在办理一些如贷款、买房等业务时可能会被要求出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来说,员工只要到所在企业打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即可。那么,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写证明?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大型工程的建设中,承包方往往不仅局限于一家公司,通常都是由几家公司合伙进行承包。因此,订立一份格式规范,权责清晰的合伙承包工程协议就十分有必要了。那么,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承包合伙...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其实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应该怎么处理单位不付加班费的情况。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人防工程意义重大,对于人防工程建设更应当仔细完成,实践中出现过由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不合格导致人防工程出现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不畅通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下面是《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