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就是不当减资。那么,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公司的不当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公司债务发生之后,才存在减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因为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信赖基础是其与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所代表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发生在减资之后,则债权人的信赖基础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即使未来出现公司不能清偿其债务的情形,债权人亦不能以减资程序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1、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按照债权人的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时的法律责任公司不当减资的违法性主要在于其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在公司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减资信息披露义务时,其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行使债权保全权利;在债权人接到通知并及时行使债权保全权利但公司拒绝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时,同样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然而不当减资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公司股东具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何,《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笔者认为,一方面,公司在减资时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减资本身对该等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公司全体股东仍应以其减资前的出资额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的受益人是公司股东,因此,此时公司股东应在其减资范围内对相关债权人承担个别责任。2、不当减资后又转让股权的法律责任不当减资后又转让股权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股东本身存在出资瑕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后又不当减资的。对此,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9条规定,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与原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后又不当减资并转让股权的情况。对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蔡瑞贤等诉上海永典服饰工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中认为,“七名上诉人在明知锦瑟公司对外所负债务未清偿的情形下,仍旧通过股东会决议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向工商登记部门出具虚假的情况说明,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损害了锦瑟公司的偿债能力,故减资股东的行为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程序瑕疵的减资,对已知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则本质上造成同股东抽逃出资一样的后果,故原审法院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抽逃出资的相关规定认定七名上诉人在各自减资范围内对锦瑟公司所负永典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此外,即便部分股东已将持有的锦瑟公司股权转让给案外人,但也不影响其承担转让前的瑕疵减资责任。”公司减资导致对公司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增加,如减资过程中存在不当情形,减资股东在减资范围内不能免责,即使其进行了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综上所述,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不仅会损害公司自身以及相关股东的利益,使得公司或者相关收益股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减资时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告知债权人其减资行为。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于公司种类都包括有哪些
      对于公司种类都包括有哪些?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公司注册的种类、公司注册的划分类型(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


·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公司的种类类型和规模大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方便公司管理设立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当中有对于股东方面问题的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还有资格的问题也是说明的很清楚。那么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呢?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新《...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管是坐在办公室还是在现场一线的员工,都有可能会存在工伤等问题。因为经常有老板发生工伤后跑路等行为,因此国家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一次性伤残补助是9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的补助。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江苏手指九级工伤鉴定赔偿...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人...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 一、 提高经营效率 通过并购,将本来分散在不同企业的生产要素集中到一个企业中。由高效的企业管理代替低效的市场管理,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 二、降低进入新行业壁垒 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生产领域时,如果通过在新行业中投资新建的方式,必...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除了英国、德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有成文法外,大都是主要通过判例在个案中适用,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时应当谨慎,应限制在司法审判中针对某一具体案件适用,不得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否则,公司法人人格...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群可能对于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清楚,只认为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话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殊不知担任公司法人可并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