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了相应的时效,即不能超过规定时效提出申请,否则就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那现实中要是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后果有哪些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法律后果: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1)《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2)国务院《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种观点,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法院起诉。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起诉前,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其实多数出现在用人单位身上,一方面是法律规定的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比较短,另一方面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责任,而故意拖延申请的时间,从而导致超过了规定时效。但此时,作为劳动者其实自己也是可以提出认定申请的。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意外事故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
      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补偿。如果是符合工亡,就应当享受工亡相关待遇,获得赔偿。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在湖南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人无完人,但是人是可以把事情做到他所认为的最完美的状态。管道工程也是如此,可能负责这个工程的负责人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但是只要他对自己要求严格的话,那么上头无论交给他任何一个工程,他都能做到完全不会给人挑出任何的毛病。要看这个工程做的完不完美...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房屋建筑对于居住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有工程质量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建筑的损坏承担赔偿与维修,但有一定的条件认定。这很大程度上确保施工时工程质量的落实,使人们有一定安全保障。那么工程质量年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障 ...


·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一、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口头协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吗?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