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参加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单位承担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综上所述,工人提交工伤认定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认定书。在这段期间,单位要按照停工留薪的方式支付工资,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的说法明显是不对的。任何单位都不得无故拖延工资,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工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投诉,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要是确诊怀孕的话,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就要小心谨慎了,不然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有先天的缺陷,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流产。同时,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一些禁忌的劳动。那么法律规定的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代通知金,应以劳动者上月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为准,即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其它应发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3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


·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出于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保护,解除劳动关系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主要分为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和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同,导致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如下。 一、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一、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是可以辞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如果辞退原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无论提前多久通知员工都得支付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公司拒绝恢复劳动关系执行怎么办?
      作为一名朝九晚五,勤奋工作的上班族,与公司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这关系着我们发展前景和薪资水平。那么当我们遇到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情况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使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执行呢?下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


·工伤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就算是工伤了,但这时候并不见得就会认定为工伤,这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才行。那究竟我国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而法律中有规定哪些人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程序 我国那些琳琅满目的建筑工程,在建筑开始,过程中,到完工后,这中间所有的过程,都有着严格的质量上的把关。即使在公程竣工以后,也会有专业的人士进行质量评定。所以,不仅对工程质量要把关,对于进行检测的单位和人士也需要有一定的要求。以下是对建筑工程...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临时工也成为我国一个屡见不鲜的词汇。那临时工被辞退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其实我们法律早就对此做出了规定,涉及到辞退临时工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依据,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