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在生活中您都有可能接触到,特别是销售合同,因为买卖随处可见,口头比较多,订立书面销售合同就比较正式了。那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约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发出同样的要约或签订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承诺
  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的,应按其合理期限考虑,即双方函电的正常往返时间加上必要的考虑时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完全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如果受约人在答复中,对要约内容、条件作了变更或只部分同意要约内容,或附条件地接受要约的,就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而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约,叫反要约。
  二、销售合同内容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得好坏,不仅关系到营销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同时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这里说的“合法”是指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则,订立的销售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并达到订立销售合同的预期目的。
  (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销售合同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不允许一方以势压人、以强凌弱或利用本身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等优势条件,签订“霸王合同”、“不平等条约”,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销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诚实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稳定地开展工作,为提高自己的信誉而努力。
  2、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这是一份合同的重中之重,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合同所具备的主要条款逐一审明,详尽规定,使之清楚、明确。
  (1)标的
  标的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标的,是订立销售合同的目的和前提,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也是不能成立的。
  (2)数量和质量
  这里是指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它们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特征的最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确定标的数量,应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3)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以货币数量表示的代价,体现了经济合同所遵循的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合同中,营销人员应明确规定定价或酬金的数额,并说明它们的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它是确认销售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时间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具体地履行期限,如按年、季度或月、日履行的起止期限,切忌使用“可能完成”、“一定完成”、“要年内完成”等模糊两可、含糊不清的措词。履行地点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义务的地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履行期限。确定时应冠以省、市名称,避免因重名而履行发生错误。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于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来决定。如交付货物,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是提货还是代办托运等。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销售合同当事人违反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销售合同的内容还包括:根据法律规定或销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这些也是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其他合同有所不一样,销售合同其实是一种要约,被要约人接受了要约才会签订合同,当然,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
      如果说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前提,那么合同履行就是保证双方利益实现的重要过程。现实生活中,哪怕是合同内容非常全面了,也会出现合同履行中产生冲突的情况。那么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我们在下文给您支几招。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再完美的合同也无法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种...


·在签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签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只关心价格,标的等,对于合同内容其他条款却不关注,特别是违约责任,这样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那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为您解答。 具体分析解释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那到底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在解除买卖合同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关注些什么问题?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关注些什么问题?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一、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在进行贸易交易的时候我们为了维持交易关系便会运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在合同中经常会标明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在合同中除了提前预付以外还起到了压金的作用,那么在定金未付足的情况...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我们您应该都有听说过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妨碍他人行使其他权利的对抗权力,在履行合同中抗辩权是非常常见。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如果请求行使其他权利,另一方都有权利拒绝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4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额是多少
      4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额是多少?您在企事业单位工作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但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进行续签,在相对情况下来说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那么究竟4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栏目我们为您在下文中解答。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至于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也和其他合同一样,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期限,有没有合同无效或撤销的事由,一般是有效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合同的有效期。 一、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最普遍的就是诈骗罪了,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这些诈骗犯罪其实与诈骗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导致很多人区分不了,那其中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


·商场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商场合同到期后怎么办?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