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在这项制度下,农民可以将其名下的土地进行转让。由于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往往用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完整,这样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如何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如何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1、当事人协商
  
  协商解决纠纷,就是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采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之前,首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当然,在采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还可以继续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可以大大减少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正常关系。
  
  2、双方调解
  
  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纠纷(例如,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是我国民间解决纠纷的一种传统的方式,通常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彼此都信任的第二人作为调解人,了解纠纷的情况,从中调解,说服当事人相互谅解、做出适当的让步后,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3、仲裁机构裁决
  
  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的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通过调解未能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考虑到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仲裁法》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4、法院诉讼
  
  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参考有关司法解释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文件,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依法做出判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直接做出判决,不是撤销裁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进行仲裁。就是说,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裁决即自动失去了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决纠纷。
  
  二、土地转让纠纷产生原因有哪些?
  
  土地流转中纠纷产生的原因: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间的纠纷可以归结为承包权不清引起的经济纠纷。随着国家对农业税的取缔,对农业补贴的实施以及农产品价格的回升,使农业收益有了显著提高,从而加大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户纷纷返乡务农。而返乡农户原有土地现在的经营者也因收益的增加而不愿放弃土地的经营权。由于对同一块土地的承包权不清,从而引发了农户间的纠纷。
  
  农民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我国《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土地流转的程序,但在生活实践中,大多数农民不熟悉土地流转的方式、程序,大多采用口头协议形式,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导致在实践中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得不到法律的维护。因此也就容易产生纠纷,而一旦发生纠纷,无书面凭证就难以了解双方当事人土地流转时的真实情况。在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时,由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对法律的不重视、感性化的思维方式从而使自己的利益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农民之间转让土地的时候,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就容易导致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作为合同当事人,应该首先选择协商解决矛盾,没有达到效果的话,可以要求村委会调解。在村委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农民还可以选择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些都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避免被无偿收回县政府有权征收吗?
      一、宅基地无偿收回的情形 (一)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保障,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二)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采取“一户一宅”...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大棚...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征地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地铁的修建、城市的建设等方面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如果是农户的宅基地、耕地或是林地等类型国家都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市自己制定,那么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呢?下...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个人或者单位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土地使用的年限也各不相同。因此,就有人对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一问题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购买...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而买不起房子的人为了有居住的地方就只能进行租房了。不过,租赁的的房子一般也只享有使用权而已。但是,目前出现了租售同权一词,那么,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其实每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南宁来说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说到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不但要确定标准,还需要确定相应的征地补偿的相关计算公式,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确定出相应的征地补偿的数额,那么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其东丰至双辽段将经过梨树县,为周边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将涉及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征地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地群众也十分关注,那么,梨树县关于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对土地缴纳土地税,很多人就因此认为自己拥有土地,分田后也就认为自己是有土地使用证的,那具体来说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其实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