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下,每个人都是需要出去工作的,工作单位各不相同,薪资待遇也是不同的,有签合同的,也有上编制的,在编制内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是签合同的这种变数,就比较大,特别是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但新老企业实际为一个民事法律主体;2、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部分进行改制,改制后原企业仍然存在,进行改制的部分重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即新老企业分立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典型表现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对于企业整体改制,因改制后原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主体上的变化,即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的原企业仍为同一民事法律主体,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双方仍然是有效的,改制后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条件继续履行原合同。但由于企业改制会导致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一味地要求改制后的企业必须要严格履行原先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通常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企业改制后的顺利发展。因此,原劳动部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但企业应当先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企业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出来的辅业必然会成立一个新公司,而分流到辅业去的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也肯定要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后的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也不同。第一,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办法采取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改制企业签订期限不短于3年的新劳动合同的方式。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改制企业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对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企业应当与职工重新签订期限不短于3年的劳动合同。
  (二)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劳动关系处理
  
  对于停薪留职的职工,企业在实施改制时,一般应当由企业通知其限期返回单位,协商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一致的,可比照企业其他职工处理其劳动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由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在通知发出后逾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关系,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企业改制前经过单位允许自谋职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改制前,职工自谋职业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再参加企业改制。对于工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如在企业改制时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一次性计发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正在治疗的职工,可比照其他职工同样参加改制,并继续享有医疗期待遇。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企业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综上所诉,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虽然与原合同有所不同,但是大体还是一样的,不能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只有因时制宜了,从实际情况出发,才能让公司与职员以及合作伙伴相处愉快,获得更大的利益,成为一个双赢,甚至是三赢的局面。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中也有人说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一般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聊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违反和解除劳...


·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临时工是特殊的劳动群体,法律上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那么临时工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又是怎样的?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我们专门整理了这篇文章,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一、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岗位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会发生职位调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职位调动一般有自愿性发起的工作调动,这种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好。然而非自愿性的岗位调动争议会比较大,今天我们就“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进行相关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对岗位调动的规定 岗位调动属于变更劳动...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国务院修改的国家节假日放假规定表示,春节一般休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在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劳动者日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其余调休时间内加班的应该支付两倍加班工资。二、加班了,拿不...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餐馆等,在依法进行登记时,是可以起字号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决定是否向该个体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是否批准其所起的字号名称。 民事诉...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
      在企业中,由于开始制定合同的时候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劳动合同存在着漏洞或者纰漏,随后又未注意到有着违法的合同上的缺漏以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最后得到相应的处罚后,企业总是会有一个疑问,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这是合法的行为吗?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以前,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主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费、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劳动仲裁收费大多按...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