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离开电力,很难想象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电力设备为生产、生活供应能源、能量,对电力设备的破坏将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不过法律中对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规定了过失与故意犯罪,那其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该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
  
  4、犯罪主观方面
  
  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坏电力设备,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己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态。
  
  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界限
  
  两罪侵犯的对象都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在客观方面也都实施了破坏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但两者之间有明显区别:
  
  (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是出自故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就可成立犯罪。
  
  (3)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既遂与未遂之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不存在既遂与未遂问题。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因此,电力部门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损坏电力设备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由于电力部门职工这一特殊犯罪主体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业务过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以特别法条即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能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必须注意的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电力设备,包括供电设备、发电设备和变电设备等。而且,该电力设备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也就是说,过失损坏的如果不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则不成立该罪。上述就是对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的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条件 1、...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罪犯获得监外执行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同时我国对监外执行也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即使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行。但有的罪犯不知悔改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犯罪成立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犯罪既遂为犯罪成立预备条件。1、犯罪成立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既遂概念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强奸罪时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的规定是什么?轻微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说造成轻微伤的伤害类案件就属于治安案件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


·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抢劫行为的暴力性您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也会造成被害人的伤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鉴于此,我国对抢劫罪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本文为您带来抢劫罪量刑标准,供你参考。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
      行政拘留的意义在于对犯罪人进行一定惩戒教育,并不是以相关严厉的劳动拘留为目的,拘留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行政拘留,那么认为拘留时间过长的话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释放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有哪些?
      以前,用信件进行交流是人们之间保持联系的主要方式,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无故侵犯。在我国刑法中,特别有一个罪名是侵犯通信自由罪。和其他犯罪一样,这种犯罪也有构成要件。那么,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构成侵...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


·遗弃婴儿情节恶劣的如何定罪?
      遗弃婴儿是违法的行为,行为人不仅在道德上会受到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遗弃婴儿情节恶劣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如何处理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因为尽管都是遗弃行为,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主观方面的不同,行为性质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遗弃婴儿...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