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其中就包括了通信自由罪。通信自由罪是指非法将他人信息私自拆开或毁弃,这种行为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造成了侵害。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一年以下的刑期。那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而行为人并不意图知晓信件内容,没有直接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权利,但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影响收信人收到信件,但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拆信人并不阅看信中内容的,使他人信件内容处于公开暴露状态,也是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61条规定,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虽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49条(即本条)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本法规定,扣押、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才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侦查人员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扣押被告人的信件是合法的行为。我国邮政法第3条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犯罪的需要,曲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司法机关检查、扣押邮件,没收邮件,收集、调取证据要依法办理手续,在办案过程中,为追查犯罪需要。检查、扣押邮件未依法办理于续或办理手续不全的,对责任人不能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追究刑事责任。侦查人员违反职责,将扣押的信件内容非法外传,泄露他人通信秘密的,不是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罪论处。邮电工作人员不是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毁弃、开拆他人信件的,也可以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根据本条规定,情节严重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数量较大的;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者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以及家庭不睦、夫妻离异等严重后果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的内容,侮辱他人人格的,等等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立案标准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3、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4、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所谓的通信自由权是指我国公民有与他人通信的权利,通信中的内容应受到保护,而私自毁坏、拆开他人信息,则使得他人的隐私得到暴露,使他人的秘密可能被别人知晓,造成他人精神上的损害。不过以上行为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才会构成犯罪。
  
  
  

·诈骗罪怎么才能不坐牢
      积极退赃,争取被骗人的谅解。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在量刑上会给予考虑。如果在服刑期间退赃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我们发现有些罪犯其实在犯罪之后又主动的向司法机关自首,一旦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首,那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就需要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这种情况下,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是怎样的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非法采伐林木,否则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今天,为您介绍的就是非法采伐林木构成滥发林木罪时,主观故意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你进一步了解此罪。 一、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 本罪在主观...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犯罪既遂的标准并不是只能为实际标准,也可以是形式标准。具体的标准如下:1、犯罪既遂的形式标准行为完全实现分则某条规定的构成事实,具备适用其后法定刑处罚的基准条件。2、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使法益遭受侵害。二、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数额较大的,则构成偷税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会被处于罚金。那么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偷税罪是如何处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我国对偷税罪是如...


·非法集资跑路判刑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通过不合法的手段筹集他人的自尽从事生产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受害人人数一般都很多,所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非法集资犯罪也是我国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非法集资跑路的判刑标准。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一、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应认真审慎阅读以下条款,不清楚之处可要求乙方及承办律师进行解释说明,如签署本协议,视为甲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其内容,并承担相...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行为侵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为刑法所不容,予以重点打击。那我国对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很有利的制度,因为只能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因此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争取缓刑才行。不过此时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缓刑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如何处罚寻衅滋事犯罪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如何处罚寻衅滋事犯罪 刑事犯罪有一个最高刑期,当然也是有最低处罚的。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最轻处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1、个罪自由裁量...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