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随着离婚协议,就孩子抚养权一项自动终止,其他财产约定应属有效,离婚分得的财产就是你婚前个人财产。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从文章的开始我们就得到了答案,离婚又复婚孩子抚养权随着离婚协议,就孩子抚养权一项自动终止。但是孩子不是谁的所有物,父母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以保证孩子可以健康自由的长大。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新婚姻法未婚怀孕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随着年轻人性观念的开放,很多年轻情侣在办理结婚手续前,就偷尝了禁果,发生了两性关系。如果安全措施没有到位的话,就容易导致未婚先孕的情况发生。这对于双方来说,都需要谨慎对待。那么新婚姻法未婚怀孕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姻法未婚怀孕男方需要负什么...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隐瞒精神病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隐瞒精神病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隐瞒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
·怎么申请孩子抚养权变更?
怎么申请孩子抚养权变更?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
·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由于一方遭受另一方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造成的。可撤销婚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欺骗结婚算可撤销婚姻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
·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在不同的地区,由于消费水平不一样,就会导致在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上面标准不太相同。但其实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还需要参考子女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等等,因此针对不同的家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告诉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
·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对未婚夫妻来讲,一般办理财产公证都是在结婚之前进行的。因此这就给很多人造成了错觉,认为办理财产公证只能在婚前进行。那么我国法律中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生活中,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以...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
·那种情况属于重婚2023
那种情况属于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