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社会产品。现如今有一种企业是专门代替他人进行保管物品的。人事保管既然是要为他人保管事务的,因此在保管期间,为了避免对保管的物品发生了丢失损毁的现象,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就是很有效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存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人事保管档案协议
  
  人事保管档案协议
  
  保管合同当中应该交代清楚委托保管的时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还有保管期间的保管费用等。当然具体保管的实物是什么,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书的内容当中进行添加,具体的保管合同模板,就像我们在上文当中为您整理的那样。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我们签订了合同,也许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并没有详细的写清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针对这一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哦,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 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范畴。...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赠予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少见的。当然,双方当事人一把都会签订一份赠予合同,这样表示赠予真实存在。那么赠与合同怎么写?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赠予合同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合同范...


·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有影响吗?
      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有影响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题;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由于赔偿协议书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会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