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利用高回报率和老百姓的心理骗取集资的钱财,事实上非法集资的活动根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老百姓签订的合同也都是伪造的假合同,但是如果书写假合同的员工不知情,那么对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一、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定罪处罚,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情并提供帮助的,构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则不认为参与了非法集资,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员工提前知道假合同是用于非法集资还参与其中,这时认为写假合同的员工是共犯,和非法集资的人一起追究刑事责任。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2、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烈上...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现实中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现象并不少见,而非法用工最大的隐患就是安全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劳动者及其亲属十分关注赔偿问题。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非法用工造成伤亡应当一次性赔偿。那么,如何获得一次性赔偿...


·没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在实际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外,同时还要结合父母的经济收入。于是有的人在自己失业下岗之后,觉得自己没工资也就不用支付抚养费。那事实真的如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


·中院撤销劳动仲裁要多久
      二审法院受理撤销劳动仲裁案后,必须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作出裁定。因为仲裁法规定的很明确,是组成合议庭审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作中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何谓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之日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和保护。一些雇主,如许多外国公...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的结果不一定都会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作为当事人也是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看一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明确...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


·劳动仲裁给几年的加班费?
      一、劳动仲裁给几年的加班费   公司欠了几年加班费,员工就可以追讨多少年的加班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