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比如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是存在的。我们需要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下面是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方便您的了解。
  不仅只有用人单位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当发生特殊情况职工不肯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下面三类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受伤情况致使职工无法外出的,用人单位可以到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2、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遭受事故伤害严重,职工本人无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而用人单位又不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代替职工去有关部门申请。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通过以上内容的讲解,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发生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的情况后,可以按照法律中所规定的其他个人及其单位代为其申请工伤鉴定程序,当材料齐备后,就能够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机构申请鉴定程序了。
  
  
  

·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一级资质企业 该类型企业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2、二级资质企业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 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的一个子项;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1、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赔偿的方式也是获得N个月的正常工资,赔偿金按照工龄来算,工作满一年赔该岗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十年赔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前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有了明确的法律规章,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加班有加班费吗,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针对劳动市场上,存在用人单位擅自劳动关系,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并进行了公布。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无法理解,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一、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一、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显然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可进行形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对劳动关系的存否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中予以体现。相对人不服的,可以以事实...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