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我们知道因为管制刑不能适用缓刑,因此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其实也是不存在的。但对于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就会有很大可能同时适用缓刑。这种情况下也会涉及到缓刑考验期限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以关于监外执行的程序和监外执行的条件等这些证都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罪犯暂予监外执...
·非法搜查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非法搜查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
·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
·当事人盗窃未遂不属犯罪吗?
一、当事人盗窃未遂不属犯罪吗?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
·间接证据定罪的原则
间接证据定罪的原则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此案件的事实,成为定案的依据的证据种类。那么在民事诉讼中,提供了间接证据,是否能成为定案的关键呢?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又是什么呢?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解答间接证据的一系列原则内容。
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解释,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这里的应当就是...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
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
·传销诈骗罪可判几年
组织、领导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贪污犯罪当中同样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此时就有必要区分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不同,做出对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