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毕竟仅仅是双方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了一致还不够,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之后还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买卖才算完成。那实践中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二、购买商品房的程序
  
  通常,购房有着一整套复杂、繁琐的程序。总的来说,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签订房地产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并向发展商或者其代理商交付定金。
  
  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双方有义务信守,否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是预售,认购人应当查证预售方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预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1)、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7)、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
  
  (8)、物业管理事项。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是商品房现售,售房人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二、签署正式房地产预售契约或者商品房购销合同。
  
  通常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都会通过发展商提供标准合同样本,双方可逐条协商修正。订约时,购房人要注意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订约是在发展商处或发展商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不致出现漏亏,购房人最好自己随身带一个律师前往。当然,如果进一步公证或者见证则更为妥当。
  
  第三、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签订30日内持该合同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手续,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购房人须银行贷款,则在与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者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合同、售房契约及相关文件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五、交付。
  
  售房人在房屋符合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向购房人发出《入伙通知书》或者《交付使用通知书》,由购房人进入现场实地验收,并签收交房单据,领取房屋钥匙。交付是双方行为,但交付并不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第六、立契过户,办理产权证书。
  
  房屋交付之后的约定期限之内,售房人应协同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产权证书颁发以后,全部手续结束。
  
  很多人把购买商品房想得很简单,但其实这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内容是很多的。并不是当事人就交易达成了一致之后,就算交易完成,此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行。至于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我们也做出了介绍,要是也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颅损伤的赔偿标准是不确定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伤他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信很多人都会问,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人生有不好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交通肇事罪是否有案底,详情请阅读下文。一、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案底,一般指某人过...


·纳税者自由职业如何交税的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


·如何认定延迟交货合同违约责任
      如何认定延迟交货合同违约责任一、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再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2、双方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或约定交货期限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并根据肇事当事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 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已由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了,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一、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2010年12月30日,司机XX在兰海高速公路驾驶轻型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事后,肇事司机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XX支付了死者丧葬费用,并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关于〈2010年12月30日〉交通...


·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在一些交易中,当事人往往会约定先交付一定的定金,与此同时也会签订相应的定金合同。要注意都是定金合同本身属于特殊的合同,此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未交付的定...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