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在生活中会有许多个人捡到他人遗忘物的情形。遗忘物是物品主人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失主很有可能会随时回来取走,但有些人在发现他人的遗忘物之后将其顺手拿走,同时也没有通知失主,没有归还物品的意愿,那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吗?
  
  将他人的遗忘物拿走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行为人应达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才会构成犯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侵占罪的量刑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捡到遗忘物要怎么处理?
  
  捡到他人遗忘的物品,即使找不到失主,该遗失物也不能属于拾到者。根据法律规定,捡到他人遗忘物的,应该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该送交公安等部门,由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该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而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相关法律可参考: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该遗忘物的价值较高同时个人有拒绝归还的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在捡到他人遗忘物之后应将其还给失主或者上交给国家,私自占有的行为既不道德,也有可能触犯法律,情节严重的话最高还会被判五年刑期,所以个人在捡到他人物品时应首先确定该物品的性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频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各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罪行充斥着我们的耳朵。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来预防和打击此类事件的发生,但在司法判决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效果微乎其微。而在众多影响因素中责任年龄的认定是最有争议的,接下来我们介绍未成年杀人犯...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如何处罚抢劫犯罪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会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抢劫罪。那么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呢?我们马上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那么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诈骗罪和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对受害人公私财物的一种侵犯,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诈骗罪和侵占罪,也就是无法对这两个犯罪进行准确的区分,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容易导致定错罪。那究竟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类罪是...


·刑法中协助骗贷怎么量刑
      一、刑法中协助骗贷怎么量刑?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


·刑事案件哪级检察院抗诉
      一、刑事案件哪级检察院抗诉?刑事案件同级检察院就可以抗诉,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2、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3、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4、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二、申请检察院抗诉材料1、申诉书...


·刑事赔偿与罚金的比较主要有哪些区别
      刑事赔偿与罚金的比较主要有哪些区别 一、刑事赔偿与罚金的比较主要有哪些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罚金是刑事处罚,刑事赔偿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2、适用主体不同 ...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如何自诉拒执罪其条件是什么?
      法律上除了申请申诉我,有一种情况是自诉。我们在遇到问题是可以通过自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拒执罪是需要自诉的,关于自诉流程是什么?如何自诉拒执罪其条件是什么?您是否了解,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如何自诉拒执罪其条件是什么? 条件是有两个的,如下:1、...


·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
      遗弃罪原则上作为公诉案件,应有被告人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当该罪名没有被提前公诉时,法院才有管辖权,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遗弃罪诉讼状,那么具体遗弃罪诉送状怎样写呢?首先我们来了解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