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费用谁出?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到了人身损害,而想要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的话,我们也知道在工作中的工伤是需要根据相关部分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为工伤再来获取相关的费用赔偿,而工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最关心的也莫过于是工伤认定的费用,那么,工伤认定费用谁出?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工伤认定的费用谁出
  
  应该由谁来承担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2、申请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从上文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是不需要个人自己出费用,鉴定费用而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切不可为了工伤赔偿的一点费用而且故意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若在之后调查出来,不仅会收回赔偿费,有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惩罚。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工伤认定费用谁出的解说,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
      劳务分包作业,是现代施工行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劳务分包,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够详细,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我们带你一起了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预防的方法。 一、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


·公安部刑事诉讼法讯问方面的工作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会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其逃脱,并且按照规范展开讯问审讯工作。讯问必须按照程序执行,不得刑讯逼供,在这方面,公安部出台了指导意见。那么,公安部刑事诉讼法讯问方面的工作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年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


·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酒店为了利益不惜雇用童工现象,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从而做到坚决不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主动举报,共同为儿童的身心健康...


·施工合同能和分公司签吗?
      施工合同能和分公司签吗?是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1、《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事项的行为。由于加班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国对加班是做出来较为严格的限制的。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


·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
      新入职的员工对于公司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对于哪天发放工资可能也不清楚,新入职的一个月的工资的发放,很多人存在疑问,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通常情况下只要办理了入职手续以后,参与了工作就是有工资的,但是工资该怎么算,是有一套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工资该怎么发放。一、一般...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