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 十级
  
  5.10.1 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 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工伤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符合以上伤情的会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劳动者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会根据工伤鉴定的具体等级获得一定数额的工伤赔偿,而十级工伤除了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报销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的数额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一、劳动合同续订期限规定是多少年?
      一、劳动合同续订期限规定是多少年?规定期限是由双方协商,我国的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可以作...


·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么
      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么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工程建设方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业主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很多,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措施等。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看...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使公司获得利润收入,同时公司也支付员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如果发生员工恶意旷工,使公司的工作进度持续不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旷工应如何处理?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存在旷工等严...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


·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续约的时候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续约,现在不乏有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劳动合同这回事,而某些用人单位也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其不知情而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劳动者续订,到底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随着现代化发展的飞速发展那,城市的发展除了强调经济的发展外,越来越主注重城市的美观。例如园林假山,既美化了城市,又为人民的业余生活提供了场所。那么,这些园林假山在实施建工时,应该由谁来建设,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