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二、父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也是要先搞清楚究竟法官对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什么,这样才能知道自己该从哪方面入手收集证据。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要如何收集证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取证。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定团结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制约下,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发生的,这其中还包括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危害公共卫生罪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什么? ...


·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时如何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母亲不抚养去哪里告她?
      母亲不抚养去哪里告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


·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与配偶离婚之前其实就早已经有所预谋了,所以在离婚前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日后离婚自己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了这一情况的话,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下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 离婚前...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2023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吗
      在离婚案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说清楚。一般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成长环境以及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情况等等因为作为抚养权判定的依据。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