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子女最高兴的是看到家庭和睦相处,而事情往往不尽人意,总有情况使得父母双方感情不合导致离婚,这时候他们就需要协商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情况,那么对于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保险的分割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A、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B、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按照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实行男女平等,公平划分的原则,共同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会平等分割,而且在婚姻期间的保险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侵害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按照国家赔偿的标准执行。具体到赔偿标准的确定,要按照几个原则执行。否则就容易使公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制订国家赔偿...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只要符合退税条件就可以合法的申请退税处理。1、首要条件就是已经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2、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对于离婚有一个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是有效力的,双方就等于是离婚了,其实不然,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


·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
      大多数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而横眉冷对、恶语相向,甚至闹到法院,需要诉讼渠道解决,因此,有些居安思危的夫妻在看到这样的案例后,不免杞人忧天的想到,与其等到有那一天,不如趁现在夫妻关系良好、情绪冷静时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自愿接触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将财产,子女等问题商议妥协的法律行为。那么,当双方没有良好沟通,离婚协议不能正常进行时,可能双方中的不满意一方就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破坏。但对于起诉离婚法院收费标准,很多人却并...


·可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众对于国家将醉驾入刑的这种
      可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众对于国家将醉驾入刑的这种做法都是非常支持的,而且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例的过程当中也得到了民众的广泛理解。这样一来,就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交警部门对于醉驾执法的公信力。有少部分做事特别没有原则的成年人,曾经就有过酒驾的记录以后仍然不知悔改的醉驾。那么,醉驾11...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如果夫妻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


·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恋爱结婚这都是个人的私事,但是正常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符合婚姻法中的基本要求的。虽然双方在恋爱时期会觉得我们可以结婚吗这是出于自愿的,但是也必须是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帮助您了解一下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我们可...


·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处于分居状态,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处双方离婚。那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一起来看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做吧。 一、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审判时间一般是多长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法官才会依法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自然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与协议离婚相比耽误的时间也会比较长。那么一般起诉离婚审判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