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分割财产怎么起诉?

夫妻双方在决定 离婚时,会将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对财产的分配发生争议的,这时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那离婚分割财产怎么起诉?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一、离婚分割财产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对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有争议的,可以起诉 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怎么起诉我们在以上文章中作了说明,相信您都已经了解了。法院在受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时,会根据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来说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才可以体现法院的公平公正。
  
  

·夫妻协商约定财产分割
      夫妻协商约定财产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二、诉讼方式分割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
      诉讼过程中,要是被告不出庭的话,通常法官是会做出缺席判决的,当然前提是被告不出庭对案件的调查不会造成影响。那要是离婚案件,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


·没有结婚证分手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没有结婚证分手可以要回彩礼钱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身份证丢了,能让家人补办吗?
      不可以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您知道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吗?我们除了要知道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同时还要清楚在书写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首先建议你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未解决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了避免过多地干预当事人的私生活,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
      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但是在离婚后,会出现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发现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故而会想拖回孩子的抚养权。此种情形,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么要回小孩的抚养权 夫妻...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那么具体说来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而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观要件 1、重婚罪重婚罪在...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费用吗?
      夫妻双方闹离婚时,有时候一方并不同意离婚,这时协商离婚基本是不可能。对于想离婚的一方而言,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事人准备走诉讼离婚程序时,应该准备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费用吗?下面我们通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