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性格的关系,男性在被施暴后往往会选择沉默。无论男性或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积极维权,那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1)积极报案、控告和举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2)情节较轻者可由公安机关告诫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的情节有轻有重,这部法律对不同情节的处理分别作了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告诫制度,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3)家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
1、女性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男性,男性下岗后收入微薄或年老体弱,在家中挺不起腰板,家庭地位降低。夫妻之间一旦有了矛盾,肯定在精神上占不了上风,动起手来也自然不如女性下手狠。2、夫妻俩体力上的差距,女性长得高大强悍,男性却矮小瘦弱,感情基础又不是很好。在夫妻吵架升级为厮打时,矮小的男性往往不是女性的对手。3、女性有了外遇,看男性越来越不顺眼,一旦被男性发现不轨行为,自恃外面有了靠山,对男性大打出手,甚至有的还联合第三者殴打男性。在传统观念中,您总认为施暴者一定是男性,事实上经过调查,男性遭受家庭暴力也不在少数。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不应保持沉默,应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情节如果较为严重,达到立案标准,是会构成犯罪 ,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在我国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比较耗时耗力,而且生活中有些特殊身份的人员,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在处理自己离婚事项的时候,基本上都全权的委托给了律师。由律师代替自己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分割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一、...
·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在现如今的社会中也是很普遍的,离婚的必不可少的一项手续就是离婚协议书,但是您也会问,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无论是自备的还是民政部门提供的,都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才生效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备,但民...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后财产怎么算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
·户口本上必须写养女吗
是的。亲生子女入户后,户口本上“与户主关系”栏会显示:子或女;属于收养的子女,户口本上关系栏只能显示:养子或者养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
·什么情况不用支付抚养费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此时不区分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因而,如果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的,也是要继续抚养子女才行。但在一些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却是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究竟什么情况不用支付抚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不用支付抚养费...
·重婚罪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重婚罪应承担什么责任
1、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原告起诉离婚但是未到庭,法院按照撤诉来处理的,并不限制被告再起诉离婚诉讼,被告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受理...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与孩子之间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所以即使夫妻离婚之后,您一般都会努力的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协商决定,当然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