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在公民或者单位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向人民检察院起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其提供的材料或者其他的立案材料,来确定是否立案处理,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是由刑诉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该法规的规定呢?
  
  一、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立案材料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条文注释:
  
  立案材料是指刑事立案阶段所依据的可能作为证据证明有刑事罪案发生的信息、资料。这些信息资料能够提供侦破刑事案件或缉拿犯罪嫌疑人、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的线索。立案后,这些材料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成为案件审理中的重要证据。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来源: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3)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4)犯罪人的自首。
  
  二、立案的材料来源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的开始,必须有说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存在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根据。
  
  立案的材料来源,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获取有关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材料的渠道或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有:
  
  (一)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重大案件随时通报。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处在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在日常的执勤和执行任务过程中有可能发现犯罪,在侦查、预审工作中也有可能发现犯罪事实、犯罪线索,这些都是公安机关立案的材料来源。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其本身也承担侦查职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活动中也有可能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立案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监狱等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线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应当立案。
  
  (二)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是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材料来源,其中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举报则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举报较报案相比,举报的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材料要详细、具体。
  
  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或者举报,既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这一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立案材料的来源之一。
  
  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一方面,具有揭露犯罪、惩罚犯罪的强烈愿望和积极主动性;另一方面,在许多案件中,又因为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有过接触,能够提供较为详细、具体的有关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所以其控告对于追究犯罪具有重要的价值。因此,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也是重要的立案材料来源。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报案、控告和举报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进行阻止、压制或者打击报复。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犯罪人的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人作案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犯罪人的自首也是立案的材料来源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4款明确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3款规定。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由于自首能得到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有不少犯罪人实施犯罪后即投案自首。刑事诉讼法将自首作为立案材料的重要来源之一,含有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意旨。
  
  立案材料可以来源与司法机关直接发现而得到的材料,或者是其他主体进行举报而得。有时,实施犯罪活动的人为了减轻处罚,会投案自首,者也是立案材料的来源之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混淆视听的情况,此时需要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基本的判断能力。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我们知道,在我国要是行为人自己单纯吸毒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仅仅是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那要是行为人强迫他人吸毒的话,那么从法律上面分析,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我国《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像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会展开审理,如果性质十分恶劣,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死刑或者死缓的判罚。近年来,最高检提倡少杀慎杀,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判决死刑要慎之又慎。那么,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的犯罪认定
      刑法修正案对抢劫罪的相关认定做出了符合时代要求的调整,不管是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还是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的犯罪认定及相关界限,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抢劫罪有所帮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


·认定逃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逃税罪
      考虑到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同时有利于促使纳税义务人依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逃税罪 1、客体要...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得由法院判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发票是国家取得税款的重要途径,一旦虚开发票,国家税款就会流失,因此为了国家金融秩序稳定,我国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相应法定程序的支持下,经过当事人和其他与本次诉讼有关的人员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要求进行一个审理的程序。刑事诉讼法就是针对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问题纠纷而设定的相关法律。刑诉法第74条是什么呢?本文将进行介绍。刑诉...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词
      辩护词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特指派××律师担任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并参加了庭审,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关于...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行为,其目的是使其名誉受损,信誉度下降。这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打击他人的方法。在遇到这种现象时,受害人可以收集齐全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诽谤罪法院受理时间是如规定的? 一、诽谤罪法院受理时间是如规定的? 《民诉法解释》...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