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先检验批、分项工程再分部工程,最后单位工程。各程序具体规定如下。(1) 按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规定,对其检验项目进行全部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质量标准,该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2) 分项工程验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必须坚持实测实量。对验收部位、验收项目、计量单位、允许偏差,抽查的点(件、处)数以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和检查用的工具仪器等,都要坚持按照验收规程中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抽查的分项工程质量,是确定分部工程质量的依据,也是确定施工处、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依据。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返工。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由于设备、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时,质量验收时可以酌情放宽。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的验收全部合格、分项工程资料齐全,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 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只评定合格一个等级。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资料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4)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是鉴定单位工程质量的标准,也是考核建筑安装企业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依据。 单位工程根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只评定合格一个等级。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规定,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严肃认真决定处理办法。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不合格工程处理综上所述,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由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保证地基和主体建设质量合格,最后将不合格的地方进行返修,达到设计要求以后即可验收。以上就是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全部内容,若仍有疑问欢迎详询寻求解答。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殊关注。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仍生效的情况下,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呢?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个完整的项目之中包含了诸多子项目,需要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以求在限定工期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能再限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现象层出不穷,此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否满足,...


·劳动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赔偿吗?
      劳动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在私人老板那里打工,很多地方都是不正规的,但因为私人老板一般给的工资比较高,因此也吸引了一大批劳动者。此时需要注意避免出现私人劳动不发工资的情况,据调查有不少劳动者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私人老板...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租房问题。租房规则繁多,花样各异,在租房前一定要做好相关准备,以防上当受骗。那么,租房子交定金交多少比较合适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看房子的时候房东都会要求我们交一定金额的定金...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有什么后果1、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根据...


·眼睛受伤工伤申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眼睛受伤工伤申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眼睛受伤工伤申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一、开工前 (一)开工报告报验申请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4 2、开工报告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1 (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后附04-B 1008 施工组织设...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中,尽管做好了很多的防护措施,但是事故却依旧会偶尔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因为工作问题造成的伤害是工伤,对于不同等级,不同情况的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工伤中,骨折的发生的占了大多数,那么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工伤级数的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