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是您最熟悉的罪名之一。犯罪的就要受到刑罚处罚,犯故意杀人罪的,同样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那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杀人后自首的要判几年
  
  犯罪后自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后自首的使用上述规定。
  
  故意杀人行为一旦既遂,剥夺的就是他人的生命权,并且这还属于非法剥夺的情况,因此法律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就是为了能够处罚那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


·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
      一、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1、判刑之后会停发养老金,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有作出相关的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客观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需要证明被告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对你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最的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人家的侵犯对象必须是商业秘密。第二就是人家是通过不正...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就不能成立诬告陷害罪。成立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侵犯的对象,诬告陷害罪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


·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要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需要看具体实施的行为是怎样的,那到底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分子人信用卡...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诉讼的当事人不想出面,这时候就需要诉讼代理人来解决了。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由当事人进行委托出面参与诉讼的人。那么,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代理的范围有多大?我们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作出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一)...


·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样的
      犯罪的成立和犯罪的既遂是怎样的1、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2、犯罪成立即已经构成了犯罪,无论是未遂,既遂,终止等等,犯罪都已成立。3、既遂则是犯罪行为付诸实践且已完成,犯罪目前已达到。犯罪既遂应该是包括在犯罪成立之中的。二、...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


·犯了诈骗罪要坐牢吗
      一、犯了诈骗罪要坐牢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