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规定受到法律法规定的保护,对于那些符合停休留职条件的职员,用人单位必须受理其请假请求。职工在请假时需要写请假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之中需要载明自己自愿放弃停职期间的薪资待遇,然后在用人单位受理后按照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办理停职手续。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职员在申请停职与复职时,都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且停职期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逾期未提出复职请求的,视为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对于需要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在办理停职手续后,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保留原有岗位,复职时按照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岗位。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在我国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之后,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应当如何处理。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了解《公司法》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部法律对公司的运营有详细的规定。但有些人不清楚公司法指什么不同,它与企业法的区别又是什么。公司法经过多次修订,加强了对公司权益的维护。让我们来更详细地了解一下公司法。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


·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其中对于公司的主要管理机构,股东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解释中包含了决议夏利瑕疵,股东的法定知情权等内容。 一、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 《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包括27条规定,涉及决议效力...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必须是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验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检验资金的证明,是公司注册时必须的文件。然而新公司的创立者往往因为缺少经验,对验资证明怎么开、去哪开,都充满了疑问,容易在公司开始时就经历挫败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汇总了验资证明办理时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 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提起青岛,相信很多人都会想起青岛啤酒。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青岛啤酒是需要进行融资的,这样可以使经营更加的成功,但是许多人对于融资这个话题并不是十分的熟悉,比如说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都希望是一个铁饭碗,因为不会存在任何的风险,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每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的想要进入。在企业中上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因为企业业绩不好或者裁员等问题可能会被辞退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本人签收吗?这个是需要的,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告知本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