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规定受到法律法规定的保护,对于那些符合停休留职条件的职员,用人单位必须受理其请假请求。职工在请假时需要写请假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之中需要载明自己自愿放弃停职期间的薪资待遇,然后在用人单位受理后按照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办理停职手续。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职员在申请停职与复职时,都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且停职期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逾期未提出复职请求的,视为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对于需要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在办理停职手续后,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保留原有岗位,复职时按照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岗位。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 1.什么是企业价值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企业具有价值。 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设...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专职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1、民营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私营企业,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 (1)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政策 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第二...


·怎么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有人问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但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总公司承担。下面让我们为您解读有关问题,欢迎阅读。一、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对于它们而言,扩展融资渠道是当务之急。具体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上市、发行债券和金融租赁等。其中上市成为了很多企业的首选,每天都有企业提交上市申请。那么,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追诉期是多久?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的追诉时间的话是5年,非法出资是一个违法状态,也就是说你要是一直不把钱补上,就一直出于犯罪状态。要是你偷摸把钱补上了,但是后来又被查出来你曾经非法出资理论上讲是要追究责任的,追诉期5年,实...


·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现在很多企业都存在融资困难,特别是中小企业。他们的应收账款迟迟不能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这时,商业保理业务应运而生。它们可以用企业应收账款为标的,向其发放贷款。而保理公司发放贷款,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那么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哪些?下面我们...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