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犯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②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③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如何区分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在对某个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同时还要看是否满足立案标准,这样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之鉴定意见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补正措施解...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


·重庆西南医院工伤鉴定的地点
      重庆西南医院工伤鉴定的地点 西南司法鉴定所是2007年1月由重庆西南医院依法设立、经重庆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机构,许可证号:500007057,是沙坪坝区唯一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拥有鉴定人30余名,均为西南医院各科室资深教授及骨干人员。2013年1月该所法医临床及法医病...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一、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后即使与医院签订了免责协议,受害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 ?
      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 ?一、遭受医疗欺诈该怎么投诉 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报警后,医疗欺诈如果金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另外对于患者自身的损失,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如果嫌疑人被提前公诉的话)。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


·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是什么?
      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是什么? ?一、中医诊所开办条件是什么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 (一)人员 1、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方面,为了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的提升,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减少医院和外来人员的相关纠纷和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有多少了解呢,下面让和我们一起分享一...


·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在《若干规定》实施之前,依据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有责任对自己的特殊性,医疗行业是一项技术性很高的待业,专业性较强,要由不懂医或医学知识较少的中尉得一方来举...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