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p="">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p="">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p="">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p="">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受伤,可以得到单位的补偿,若伤势被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则人民法院应判处用人单位各级高额补偿。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的规定与往年并无太大差异。而所谓赔偿也无非是金钱赔偿,所以在执行公务时应首先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很多人由于自己驾车外出聚餐时因为喝酒的原因不能自己驾车回家,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请代驾,但是代驾却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代驾也有朋友代驾,雇人代驾的情况,那么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如果代驾帮工代驾的法律责...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虽说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往往都是围绕认定结果产生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争议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肯定就会对自己不利。那么现实中通常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9章...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一、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劳动者跳槽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关系重要的法律之一。下面是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请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程也不一样。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


·工厂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怎么写?
      在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其满足其他要求之后,用人单位通常是会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的,不同的合同、协议的范本是不样的。现在大城市有很多老民工,由于知识能力受限,一般只能进工厂。你是否知道工厂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工厂员工入职合同范本 编号:NO 甲...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
      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因为在工程合同中会约定质量标准,若不满足合同约定标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就在所难免了,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么呢?下面我们与您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程质量等级应...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